区房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投资软环境建设工作总结
区房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投资软环境建设工作总结
根据《x市武侯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投资软环境治理工作的意见》通知要求,我局将把投资软环境管理与规范服务型政府建设紧密结合起来,加强机关作风建设,提升服务质量,促进跨越式发展,创新理念,完善制度,巩固和落实工作。现将我局投资软环境建设措施及服务承诺通报如下:
1。投资软环境建设措施
(一)建立以局党工委书记、局长陈增林为组长,局党工委委员、副局长范秉公、邹金刚为组长的治理软环境和管理体系局党工委委员、纪委书记任副班组长。机关作风建设内部监督领导小组。
(二)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。组织对全局直属单位领导班子考核,重点检查班子和干部的工作状况、领导能力、工作水平,考核工作实绩、群众基本情况。
(三)坚持依法行政,名岗上岗,重点落实“部门承诺制”、“首问责任制”、“责任追究制”等,加大机关作风建设力度,坚决克服机关作风“缺位”问题。
(四)加强制度建设,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。按照目标运作、监督考核的要求,重点建立健全干部考核体系和监督机制。公布举报热线,设立反馈箱,强化责任追究。对严重影响机关作风建设、软环境建设、经济建设的人和事,要坚决追究责任,严肃处理。
(五)加强重点工程工作和管理,规范拆迁行为,维护群众利益。
(六)开展以《城市拆迁安置政策法规》、《物业管理》、《软环境建设》为主要内容的学习培训工作,系统学习房屋管理政策法规,规范管理依法规范住房管理工作,进一步完善全局,提高干部业务能力和管理能力,提高优质服务水平。
2。完善部门“承诺制度”,制定区房管局工作人员“八项禁止”。
(一)不允许对外来服务人员表现出“粗、冷、硬、咄咄逼人”,或造成“难入、难听、难办”等问题。
(二)不得违反政(务)事公开承诺,违反房地产管理政策法规,不公正行为,执法不严。
(三)不得对服务和管理对象抱有傲慢态度,不得使用粗俗语言、使用不文明语言,不得以其他理由受到公众投诉。
(四)不得违规设立行政审批和收费项目。
(五)不得利用管理权、审批权、执法权“吃、拿、卡、索”服务和管理对象,以及其他违反诚信和作风管理的行为。
(六)不得酒后驾驶或者酒后进行审批、执法等公务活动。
(七)不得在规定时间、规定场所、有服务、管理对象的地方打麻将,不得以其他方式收取金钱。
(八)不得违规干扰房地产企业正常经营活动,不得利用职务、工作之便谋取私利。
3。强化目标考核
我局将投资软环境建设与年终党风廉政建设专项责任制目标和区委、区政府一级目标考核挂钩。
以下是区房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投资软环境建设的工作总结